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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解读提升司法公信力路径图
作者:卢杰   发布时间:2013-03-14 10:02:02


    裁判文书上网、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评选“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透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这些关键词,人们感受到人民法院越来越自信,工作也越来越公开透明。

   “在公正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能的同时,通过司法公开展示自信,以此赢得他信,进而树立和提升司法公信。”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3月13日对《法制日报》记者描绘了这样一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路线图。

    阳光司法只有进行时

    连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重庆律师韩德云对司法公开感受颇深。“从以前的被动公开、选择性公开,到现在的主动公开、全面公开,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的确取得了很大转变。”

    一个典型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韩德云介绍,以前,律师进入法院需要出示各种证件,还要经过严格的安检。但早在3年前,重庆法院就取消了安检环节,律师拿着律师证就可以自由出入法院。这不仅让律师有被尊重感,也彰显了法院公开、自信的形象。

    孙军工介绍,最高法自2009年开始连续举办4次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群众、大中小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走进审判机关。而这项工作在各级法院已经成为常态,社会反响良好。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能公开就公开。”这是记者采访法院系统人大代表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代表说,在“阳光司法年”活动中,四川法院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公开,对诉讼资产实行网上拍卖,2012年成功拍卖一标的,超出拍卖底价1900万元。

   “阳光司法只有进行时,没有停顿,也不能止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代表介绍,浙江法院在国内率先推行“阳光司法指数”,使得司法公开变得可测可评。该指数由26项检测内容构成,全面涵盖审判执行各环节,以此自我加压,对法院改进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形成“倒逼”之势。

    465个官方微博风景亮丽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逐渐成为司法公开的新途径,成为各地法院一道亮丽风景线。目前,全国已有331个高级、中级法院开通了官方网站。各地法院还积极利用微博等新媒体形式不断拓宽公开新渠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共有法院官方微博465个。

    2012年2月29日,对社会关注的美国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庭审过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进行了图文直播。一些外国媒体在报道中评价,“这是中国显示对公众提高透明度的举措之一”。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称得上是政务微博中的“明星”,开通以来,先后发布信息1.8万余条,粉丝数量超过300万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代表介绍,去年六七月,“豫法阳光”微博开展了“走基层进法庭”活动,全景展示多位基层法官一天的工作生活,被网友大量转发和评论。

    孙军工表示,如何有效利用微博传递、沟通司法信息,已经成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任务。最高法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按照“审慎论证、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条件具备后适时开通工作微博,注重发挥微博及时、便捷等特点,释疑解惑,回应关切。

    累积他信力仍需火候

    司法公开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哪些差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代表注意到一个现象:一些案件判决本身是正确的,但是没有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理解。

   “作为司法机关,应该注重加强和社会的沟通,以诚恳的态度正确地对待外界关注,把法律传达的正义信息更好地传递给社会。”他说。

    近年来,一些司法个案被舆论热议,甚至被媒体“穷追猛打”。孙军工认为,这反映出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关注司法个案来关心公平正义问题。

    “公信力的根本来源在于人民群众的感知和评判。”孙军工表示,通过司法公开赢得社会公众的他信,只有当这种他信累积、拓展到一定规模和程度时,公信才有可能形成。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需要人民法院付出艰苦努力,也需要汇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进。我对此充满信心,”孙军工最后说。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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