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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案件连环审 解铃还须系铃人
发布时间:2013-03-13 09:21:01


     本网讯(通讯员 刘敏)   帮人做房子被房东拖欠工钱,工头只好拖欠小工的工钱。于是,小工起诉工头,工头又起诉房东。近日,在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临江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这样一起工钱连环拖欠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房东王保前支付工头张林如工钱3600元,张林如支付小工宋志伟工钱2000元。

    王保前、张林如、宋志伟均系樟树市洲上乡农民,王保前与宋志伟是亲戚关系,张林如农闲时在农村做泥瓦匠。2010年3月,经宋志伟介绍,张林如承建了王保前的新房及粉刷、装修等工程,施工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工钱按面积结算。因人手不足,张林如临时雇请宋志伟做帮工。宋志伟共做工40天,双方约定报酬3000元。同年11月,工程完工后,王保前认为张林如手艺太差,新房存在各种问题,因此未跟张林如结清工钱,尚欠其6800元。张林如以房东未结清工钱为由,只付给宋志伟1000元,余款2000元未付。宋志伟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张林如应按约定支付工钱,至于房东王保前拖欠张林如的工钱与他无关,张林如不应以此为借口拖欠自己的工钱不付。三方因此产生纠纷,经当地村委和乡镇多次调解均无结果。宋志伟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林如支付工钱2000元。张林如应诉后,认为是因为房东拖欠工钱才导致其未付清宋志伟的工钱,故张林如又起诉王保前,要求其支付剩余的工钱6800元。

    法院在受理该两起案件后,通过认真分析,认为问题产生的症结应在王保前这边。如果王保前付清了工钱,张林如也就没有借口拖欠宋志伟的工钱。而要做通王保前的思想工作,关键要找准切入点。当前农村建房相关的法律法规较笼统,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建房双方大多都是根据农村的习惯和口头约定进行操作,因此也容易产生纠纷。如果双方都要较真,那么一方面矛盾很难化解,另一方面双方可能越陷越深,得不偿失。基于此,承办法官安排这两起案件同一天开庭审理,并在休庭调解时立足乡情乡俗,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使得王保前和张林如都意识到冤家宜解不宜结,“和则两利,争则两伤”,两人的抵触情绪也逐步松动。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都做了较大让步,由王保前当场支付张林如3600元,张林如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张林如拿到钱后,又马上支付宋志伟2000元,宋志伟当场撤诉。至此,这起连环欠款案终于得到妥善处理,三方握手言和。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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