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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办营业执照擅自烧制红砖遭罚
发布时间:2013-03-08 10:16:20
本网讯(通讯员 程丽英)
“谢谢您,真的太感谢您了!” 近日,被申请执行人周凯峰激动地对新疆塔城法院法官说。
2011年7月塔城市周凯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红砖烧制加工活动。2012年5月9日塔城市工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周凯峰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相关规定,做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周凯峰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2013年2月8日,塔城市工商部门向塔城市人民法院提出予以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的申请。 案件受理后,该院行政庭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卷,多次与被申请执行人周凯峰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建议其办理营业执照后再从事经营活动,法官的真诚换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感动,被申请执行人周凯峰随后履行了处罚义务并表示尽快办理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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