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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法院“四注重”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3-03-05 13:34:10


     本网讯(秦静)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优化选任关口,强化措施,着力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和庭审技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注重加强管理。将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考核,建立陪审员档案,对参陪案件一案一记、一月一报、一年一档,将庭审表现、法官评价、培训学习、陪审案件调解、上诉改判情况等纳入人民陪审员考核。与人大、政府和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表彰,提升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二是注重培训。江州区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历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均坚持进行岗前培训。同时,积极派出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近三年来,江州区人民法院派出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63人次。此外,江州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在培训上主要采取了“讲、观、学”三种方式。

    三是注重资金保障到位。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陪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范围,年年能对参审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支付酬金和补助,从而使广大人民陪审员履行参审职责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二是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履职考核和表彰奖励制度,综合考评考察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质量、效果,定期对评选出的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激励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注重延伸职能。为更好地推进司法民主,凝聚民智,江州区人民法院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利用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人脉关系好、更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的有力因素,扩大其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除参加案件审理,还更多地参与庭前调解、案件执行、执行合议、接待信访当事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致力于社会矛盾化解,增加社会和谐因素。2013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13件,均得以圆满执结,参与有效化解信访案件2件,受到当事人称赞。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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