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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州法院八举措防人民陪审员当“陪衬”
发布时间:2013-02-25 08:55:52


     本网讯(伍秀春)   为了不让陪审程序流于形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在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同时,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并采取八项举措防人民陪审员当“陪衬”。

    一是全州县人民法院根据所邀请的20名人民陪审员的不同情况,采取了理论学习与实战训练相结合的方法,组织了“学、讲、观、研、带”五种培训,以此促进该院人民陪审员陪审的效果。

    二是是思想鼓动化,要让人民陪审员真切的懂得作为在法庭上与法官拥有同审同权,不只是“陪坐”、“陪衬”,而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并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激发人民陪审员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把参与陪审当成自己应尽的职责来完成。

    三是庭前阅卷,人民陪审员在庭前阅读卷宗,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双方争议的焦点,与合议庭成员一起制作庭审提纲,做好庭前相关准备工作。

    四是庭审共同审理,庭审过程中,陪审员和法官对案件的事实在查证中要互相分工配合,发挥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和调解作用。

    五是合议时发表意见。在合议案件时,首先由陪审员就案件的事实发表自己的观点,以免被合议庭成员的意见所左右。

    六是参阅裁判文书,主审法官写的裁判文书,陪审员要认真查看,指出裁判文书的不足之处或者提出自己的见解。

    七是评比滚动化,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了个人审判业绩档案,采取“一审一评”、“一评一档”、“评中选优”,使评比工作连续不间断,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八是奖励适时化,根据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情况,结合每人参与庭审的次数、质量及积极程度,由人民陪审员自荐、各业务部门推荐、院党组研究、确定,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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