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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多次 施工方为讨安装费诉3家公司
发布时间:2013-02-21 10:09:34
工程分包多次 讨要安装费诉3家公司
廊坊开发区东方名邸为被告廊坊开发区东方安迪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商住楼工程,该工程由被告河北省中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被告河北省中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后又将其中的劳务作业违法分包给被告汪永辉施工。被告汪永辉分包该工程后,于2011年3月7日同原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确定将该商住楼施工中给水、排水、暖通安装劳务工程分包给原告孙建国。原告孙建国承包该劳务工程后,组织带队积极施工,施工总价款为45182.74元。该款经原告孙建国多次催要未果,另在施工过程中,因被告廊坊开发区东方安迪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拖延提供暖气片、水表等建材,导致原告孙建国水暖队多次停工,给原告孙建国造成21200元的损失。故诉至此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汪永辉、河北中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东方安迪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孙建国劳务费45182.74元,误工费21200元。
来源: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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