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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法院加强对陪审员新法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17 15:00:18


     本网讯(梁 军)   为了使人民陪审员准确领会和把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对30余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安排审判业务强、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民一庭、刑一庭的庭长分别就《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及适用问题向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培训结束后,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凌云、枣阳法院院长周俊庆等领导还与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座谈。参训的人民陪审员分别发言,就履行职责、公正司法、学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同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会进一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做好陪审员工作,为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作出自己的贡献。

    对如何开展好陪审工作,赵凌云提出了具体要求:人民陪审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根据个人行业特点在审判工作中全力发挥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陪审员与法官优势互补和法律思维的互相促进。在处理好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二者关系的基础上,注意当好“四员”。即做好合议庭成员,依法独立行使陪审员的权力;担任司法监督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充当法律宣传员,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当好司法协调员,加强法院与当事人、与社会的协调沟通,为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据了解,2012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00余件,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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