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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法院为人民陪审员补充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02-17 13:43:20


     本网讯(廖长春)   2013年1月31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会上回顾总结了2012年人民陪审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4名优秀人民陪审员,并举办培训班为人民陪审员补充正能量。

   近年来,泰宁县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人民陪审员的选择使用上,坚持适用性和专业化相结合,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社情、熟悉民意及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同时,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劳动争议、医患矛盾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和复杂性案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此外,泰宁县法院注重加强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知识,通过不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专题培训、邀请参加庭审观摩、发放法律书籍、订阅报刊等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优化陪审效能,避免“陪而不审”的现象,较好地发挥陪审员应有的作用。

  据了解,泰宁县法院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2012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所参审的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缠诉,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和裁判的社会公信力。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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