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巍)
2013年1月28日上午,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庭审中,原告王名名(化名)之子王庆松(化名)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振振有词,诉说被告吴林花(化名,系王庆松继母)在与其父共同生活期间的诸多不是,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请求判决准予离婚。王庆松的话音刚落,旁听席上轻轻传来一片“没有良心”的谴责之声。
王名名,男,82岁,退休公务员,每月工资6000余元,有住房两套,与前妻生育4子女,系脑血栓患者,其再婚妻子吴林花(被告)63岁,系没有经济来源的无业妇女。王名名由于妻子病故后,于1999年与吴林花再婚,婚后王名名中风患病,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无论是在家中或是医院,全由吴林花悉心照顾,邻居和医务人员均作了证明。庭审即将结束时,法官问王名名的最后陈述意见,他沉默。法官又问,离婚是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王名名犹豫地点了点头,而吴林花则以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自己任劳任怨照顾王名名并不是图其财产为由不同意离婚。法官见状,认为离婚并非两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于是走访他们的邻居和亲朋好友重新开展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这起案件是王名名的子女担心其工资、房产和今后的抚血金落入吴林花的手中,胁迫王名名起诉的“代父离婚”案件。在再次的调解过程中,通过法官对离婚条件的释明和对王庆松的批评教育后,王名名同意撤回起诉。当法官将这一调解结果在审判席上宣布时,旁听席上响起了不该响起的热烈掌声。当法官走近王名名时,他泪流满面地伸出一双颤抖的手,久久地握着法官的手,然后在吴林花的搀扶下蹒跚地离开审判法庭。
作者呼吁,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子女们不要干涉父母的婚姻生活,让他们清静地度过一个幸福、美满、快乐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