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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暴男子酒后枪击老婆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01-09 09:48:03


     本网讯(谭凤娟)   犯罪嫌疑人岑金龙是广西南丹县里湖乡的一个瑶族男子,文盲,因酒后与妻子发生争吵,残暴地枪击其妻的胸、腹、颈等部位,被提公诉,2013年1月8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已立案受理此案。

  2012年10月11日16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岑金龙喝酒后在家与其妻发生争吵,争吵中岑金龙拿起柴刀作势要砍其妻子,其妻遂往后山坡方向跑去。二人在追赶过程中,岑金龙将柴刀扔向其妻,但没有击中。岑金龙随即回家拿出放在伙房柱子旁边的自制砂枪继续追赶其妻,其妻在奔跑躲避中被岑金龙开枪击中,胸部、腹部、颈部等多处部位受伤。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岑金龙所持枪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岑金龙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并用非法持有的枪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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