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村庄规划企业遭拆迁 乡政府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3-01-07 12:00:57


村庄规划 能否强行拆除企业


    辛志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人民政府,要求撤销对辛志才的拆迁通知。辛志才称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人民政府不具备规划行政主体资格,平原乡落石台村是在规划区内,但是辛志才在规划区内进行的是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实施建设等,需要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乡镇应当先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在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拆除。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人民政府,没有证据证明拆除行为符合条件,所以无权拆除。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郜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