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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检察院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
作者:张帆 发布时间:2012-12-24 15:55:39
为进一步做好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和新修订刑事诉讼规则的各项准备工作,连日来,安徽省亳州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工作职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采取三项措施对接新规定,把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法律监督工作中去。
该院尝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会同该院监所部门对交通肇事、放火等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通过建立部门沟通、协作,风险评估以及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程序,在保证案件诉讼的同时,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4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该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继续坚持“每案必问”的审查逮捕办案原则。做到讯问前详细阅卷并列出提纲,全面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理由,突出讯问实效。在该院受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中,认真听取并审查辩护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对是否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的理由在案件审查报告中进行了说明,变被动的接触辩护律师为主动的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变以往行政审批式审查为控辩对抗式审查,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该院积极开展审查逮捕阶段刑事和解工作。将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破裂的社会关系作为突出重点贯穿于执法办案各环节,蒙城县检察院和该县司法局联合成立了“蒙城县公诉案件刑事和解调解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在受理的一起交通肇事审查逮捕案件中,蒙城县检察院依法对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在此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不仅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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