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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检察院举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观摩庭活动
作者:胡琴 发布时间:2012-12-19 15:32:38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2月18日,灵川县纪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组织县委常委部分成员,县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的相关领导以及各乡镇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共百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观摩庭活动。
本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观摩庭活动是灵川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该县基层干部戴某等人在征地发放补偿款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戴某等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负责大圩镇政府方面的征地工作中,把国家和群众的利益抛诸脑后,抓住工作监督管理机制中的漏洞,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其他基层干部(另案处理)上下勾结,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在审批发放征地补偿金时为其大开方便之门,给国家造成500多万元经济损失,有严重渎职和受贿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庭审结束后,一名镇政府干部深有感触地说:“经济发展越来越快,社会诱惑也逐渐增多,稍微放松廉政学习就容易走上歧途,应以该案引以为戒,这次教育学习活动令人印象深刻。” 灵川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国平告诫在场全体干部:“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队伍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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