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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贼欲睡醒再行窃却被抓 多次盗窃终判刑
发布时间:2012-12-19 11:13:59
本网讯(黄庆华)
家住广西横县百合镇江口村委会黎昌焕,先后多次到灵山县石塘镇某家私城盗窃,最后一次,黎昌焕在家私城内洗澡后到被害人的床上睡觉,欲睡醒觉再盗窃,最终被被害人发现。2012年12月10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黎昌焕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6千元。
黎昌焕曾在被害人黎某家的工厂做过工,知道黎某在灵山县石塘镇开有一间家私城,平时没有人值班。2012年6月18日16时许,黎昌焕爬窗进入某家私城,盗走黎某放在三楼睡房处的一台价值为2310元的神州牌手提电脑以及韦某睡房处的现金400元与戒指、手镯等物。 2012年7月15日10时许,黎昌焕再次爬窗进入某家私城,盗走黎某放在三楼睡房处一台价值2449元的组装台式电脑。2012年7月19日晚上,黎昌焕又再爬窗进入某家私城,并在家私城内洗澡后到被害人的床上睡觉,欲睡醒觉再盗窃,后被被害人发现。随后黎昌焕被接警来到的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黎昌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黎昌焕一年内三次入户盗窃,依法应当认定黎昌焕属“多次盗窃”,对其应从重处罚。黎昌焕在实施第三次盗窃犯罪时,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盗窃行为,是盗窃未遂,依法应对其该次犯罪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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