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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罗庄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实行案管助理员制度
作者:牟昆 发布时间:2012-12-19 15:19:52
“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查到案子处理结果了!”,当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傅庄检察室案管助理员徐广可通过案件查询平台查到打伤自己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起诉至法院后,来自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办事处北徐林村的密某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我院在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统筹规划,不断创新,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始终坚持三项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案管助理员制度正是这一工作方法结出的又一硕果。”罗庄区检察院分管案管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印丛介绍说。 据悉,该院案管助理员由派驻检察室中业务精通且计算机操作熟练的业务骨干担任,其主要工作职能一是负责指导派驻检察室干警的网上办案工作,进一步提高网上办案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负责管理、维护派驻检察室的法律文书远程打印系统,该系统由案管中心远程控制,在派驻检察室的法律文书专用打印机上输出法律文书,从而省去了检察室干警往返拿取文书的时间。三是利用“阳光检务”系统中的案件查询功能,为辖区内的当事人、律师等提供案件受理日期、办理环节、处理结果等案件信息的查询。四是当律师需要会见案件承办人时,可到派驻检察室提出预约,由案管助理员进行初步审核后通过AM即时通讯系统将预约发送至案管中心并由案管中心作出进一步会见安排。目前,罗庄区检察院派驻傅庄检察室及派驻开发区检察室的两名干警经过培训已正式开展工作。 “通过设立案管助理员,实现了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的全方位覆盖,不但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实现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结合。”罗庄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新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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