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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检察院积极实行案件回访制度显成效
作者:吴家文 梁文标 发布时间:2012-12-19 11:01:56
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执法理念,树立“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良好形象,广西桂平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案件回访制度,确保案件质量。12月3日至18日,该院纪检组长光焰带领纪检监察室、政工、预防等部门5名干警对今年查办的自侦案件进行回访。
为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该院主要通过施行“查、谈、评”三字方针来监督案件回访制度落实情况。“查”,即通过审阅案件材料,检查自侦部门“一案三卡”制度落实情况;“谈”,即由纪检组组长带领由纪检监察室、政工、预防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前往,案发单位和案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采取上门与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了解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恰当、有否违反办案纪律;“评”,即通过发放案件质量评议表,要求相关人员对案件受理过程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评议,并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12月3日至18日的案件回访中,该院纪检组长光焰一行6人共回访反贪、反渎案件14见,收集意见建议14条,回访率100%。在案件回访中了解到,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能够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在回访中还对个别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个别不够重视检察建议的单位,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隐患,并对其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促其落实整改意见,使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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