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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观摩庭审并座谈评议
作者:葛维凯 发布时间:2012-12-18 16:41:03
为进一步培养和加强公诉人驾驭庭审的能力,促进新进公诉人迅速成长,确保公诉案件质量,近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诉科干警集体观摩了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在该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开展的示范庭。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华到庭观摩并指导出庭工作,蚌埠市其他6个县、区检察院公诉科部分干警到庭观摩。庭审结束后,上述人员就本次观摩庭的举办进行了座谈评议。
当日庭审中,审判员集中核实5名被告人的身份并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之后对其分别进行讯问并组织举证及辩论。庭审中,公诉人着装规范,语言文明规范,行为举止严肃,语言清晰流畅,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对庭审中所引证据进行归纳举证,因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人重点针对案件所涉及证据的关联性发表公诉意见,并对定性部分作简练概括,并分别对其提出量刑建议。观摩庭审理四件案件仅用时50分钟。 庭审结束后,蚌埠市各县、区检察院参加观摩人员就观摩庭进行了座谈评议。杨建华副检察长对示范庭取得的成功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首先,各县、区检察院要遵循合法、公正、高效的诉讼原则,在继续完善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模式的同时,要准确把握适用这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范围;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依法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再次,要注意公诉部门办案人员的合理配置,为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出庭工作提供充足的人力和财力保障;最后,各县、区院要认真总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经验,积极推广适合珠城蚌埠公诉办案实际的出庭模式。 本次观摩活动使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干警现场感受到了庭审的现场气氛,是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成功范例。五河县检察院公诉科干警纷纷表示,将会以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为契机,更加注重公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实践锻炼,更加注重岗位练兵的环节与步骤,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人民检察事业之中。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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