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北沙洋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显著
作者:何长青 李仕斌 王小慧 发布时间:2012-12-18 16:11:50
今年以来,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探索工作思路,挖掘工作潜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预防、社区矫正等各项检察工作亮点频现,多次获得地方党委和省、市检察院的好评。
该院围绕职能定位,开展普遍预防。与金融、住建、财税等有关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行业和领域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活动。检察院认真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查找案发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及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为发案单位查漏补缺。同时根据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行业特点,选择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尤其是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预防。“引江济汉”工程是该县境内一项重大的水利工程,前期各种补偿费用高达17亿,该院联合南水北调“引江济汉”工程办深入农户、村委会,对各种补偿款的落实情况及补偿费管理情况进行监控,有效防止犯罪的发生。围绕机制创新,开展网络预防。重点抓好与金融、卫生、医药、住建、交通、国土、财税等部门的联合预防机制,努力形成预防合力。 该院积极推进诉讼违法预防工作。检察院强化宣教,为诉讼违法预防营造法律氛围。通过宣讲宣传、媒体宣传、管理宣传、办案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监督工作、控告申诉检察以及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责、程序及受理标准。强化监督,纠正和预防诉讼违法行为。近年来,该院控申部门以综合受理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为平台,抓办案抓监督,依法办理“两刑”案件,协助配合侦监、公诉、监所、民行等部门启动诉讼违法调查程序。 该院还不断创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该院实行专门监督与联合监督相统一。监所检察部门实施专门监督,并加强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相互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普遍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统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台账,将所有社区矫正活动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如未成年人、涉黑涉恶以及职务犯罪等社区矫正对象实行重点监督。实行走访群众与当面谈话相统一。监所检察人员经常深入矫正对象居住地,走访当地群众,了解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及社区矫正活动有无违法现象,征求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与矫正对象面对面谈话,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今年以来,协助社区矫正主管机关对103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矫正档案,落实了帮教、监管措施。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