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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以示范院形式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动
作者:梁洪   发布时间:2012-12-18 14:44:15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确定柳城县检察院等8个基层检察院为“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这是广西检察机关首次以示范院形式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活动。

    2008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挖掘和创新文化载体,先后重点扶持培育河池山歌检察文化、崇左边关检察文化、百色红色检察文化、桂林山水检察文化等,为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其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和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为总结推广各地检察文化建设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检察文化建设的示范榜样,在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经过推荐、审查、考核,自治区检察院确定柳城县人民检察院等8个检察院为首批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以点带面,不断带动和推进全区检察文化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在要求示范院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区检察文化建设蓬勃发展的同时,自治区检察院将对示范活动进行动态管理监督,计划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评比活动,符合示范院标准的授牌表彰,同时对已经获得示范院称号的单位也要重新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摘牌,合格的继续保留称号。

    记者还了解到,广西检察机关正在精心打造的具有广西鲜明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广西检察文化之旅”。“广西检察文化之旅”活动集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形式是每年选取一至两个地方,相对集中一周左右的时间,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开展“广西检察文化之旅——走进XX(某市或某县)”系列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有文艺演出、“法制小剧场”进社区、体育运动会或文体联谊活动、红色传统教育和民族文化教育、检察文化采风活动、检察文化节等。今年“广西检察文化之旅”首场活动11月底已在柳州市举行,活动内容包括柳州市检察文化艺术节、文艺晚会、书画摄影展览、演讲比赛、体育运动会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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