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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显成效
作者:杨剑锋 覃建飞 发布时间:2012-12-18 12:07:28
刑事被害人家属黄某为广西平南检察院送来锦旗。
虽然冬天寒风料峭,但人心却很温暖。近日,接到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家属黄某拿着一面“热心救助,为民解难”的锦旗走进了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检察院,黄某是今年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以来,得到救助的11名刑事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之一。
今年夏天,丹竹镇某村黄某年仅11岁的女儿独自在家时,同村的一个刘姓男子将她引诱到一个偏僻处欲行不轨,其用手掐住小女孩的颈部致其昏迷后,由于心里害怕未能得逞,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又将小女孩拖到附近的水塘边,抛入水里并用水葫芦遮盖住,致使小女孩死亡。本来黄某家里状况就不好,两夫妇帮人纺织、拉货等打工收入有限,住的还是几十年前父母建造的泥土房,而此案发生前后黄某儿子与家公又相继去世,家中不但早已花光了积蓄,还欠了大笔债务,连丧葬费也是好不容易东拼西凑而来,本来就很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而犯罪嫌疑人刘某未成年,没有独立,没有任何财产,家中深以此案为耻,对其不管不顾,村委做过思想工作仍是没有改善,黄某没能得到任何赔偿。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得知情况后,根据规定发放了黄某五千元救助金,给黄某解决了燃眉之急,让她感受到了检察院人文关怀的温暖,她在激动与感动之下,送来了锦旗。 今年以来,平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开门纳谏大走访大接访”、“驻农村、访农户、解民忧”和“结一联五”、“三同”等活动,进一步深入基层,关注民生,加强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目前为止向该县丹竹、大新、寺面、六陈等乡镇的11名刑事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共计六万九千元,是2010年检察机关实行和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以来,救助力度最大的一年。另外得益于该院党组的不懈努力,被害人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并争取到了县政府财政资金救助专款的大力支持。不但救助力度是历年最大,平均救助金额从前两年的每人五百元上升到每人六千多元,增长了十多倍,而且救助范围更广,救助的范围不再仅限于农村户口,还扩大到了城镇户口居民,得到了群众的进一步肯定与赞扬,是该院积极服务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和加强基层群众工作,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突出体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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