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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以协办交通事故理赔为由骗走1.5万
发布时间:2012-12-14 15:18:28
本网讯(蒙丽君)
今年,广西凤山县出现以“协助办理交通事故理赔”为由,骗取被害人存折及密码的案件,被害人钟某、姚某被骗走存款1.5万元。
2012年4月24日,被告人黄荣富、阳成刚、黄强生与罗祖强驾车到凤山县行骗。三人看到受害人姚秀权到凤山县农业银行办理业务,即由被告人黄荣富便上前与姚某搭讪,要求姚某带其到凤山县民族小学找人帮忙处理交通事故,并给了一包香烟给姚某作为酬谢。受害人姚某与被告人黄荣富来到凤山县民族小学大门口时,已提前在此等候的被告人黄强生便出来接应。后,被告人黄荣富谎称要找熟人帮忙处理交通事故,将姚某骗到凤山县恒升大酒店前的广场上,并对受害人姚某谎称:公司需要将14万元打过来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借用姚某的存折。被告人黄强生则对姚某谎称:处理交通事故只需要10万元,姚秀权只要提供存折并帮签字办理手续,二人便可以平分剩余的4万元。受害人姚某便将存折和密码交给被告人黄强生。后,四被告人会合,并由被告人阳成刚银行取走受害人存折内的3000元人民币。 2012年5月,被告人黄荣富、罗祖强、阳成刚、陈祖龙以相同的手段骗走被害人钟某存款1.2万元。 五被告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凤山县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分别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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