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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市检察院多举措规范检委会工作
作者:刘娟 王焕娟   发布时间:2012-12-14 15:08:38


    今年以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严格执行检委会工作制度,坚持重大疑难案件和重要事项民主决策、集体监督,努力提高检委会的议事能力,严格规范检委会工作。

    为完善检委会议事机制,突出规范化建设,该院规范检委会办事机构,将检委会办事机构设在研究室,确定研究主任专门负责检委会办事机构的议案收集、会议记录、讨论保密、纪要印发、督促执行、材料归档等日常性事务工作。修改制定了《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暂行规定》、《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意见表》及《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定期学习制度》。规范了检委会审议程序,规定检委会成员过半数才能召开会议,会议由检察长主持,听取汇报后,先由委员们逐一提问后,再按专职委员、其他委员次序发表意见,检察长最后作出决定,有效保障了检委会的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检委会议事议案范围,规范检委会议案提交,建立健全议案审查机制,严把议案审查关,完善了“程序过滤”与“实体把关”两道议案审查关口,较好地保障了提交上会的议案议题明确、材料齐全,既避免了检委会议事过程中“重案件、轻事项”的问题,又提高了检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

    据悉,为了确保检委会决定能够有效落实,该院规范了检委会决定执行程序,建立健全由执行部门将执行情况和执行回执送交检委会办事机构备案存查、检委会办事机构专人督促落实的制度,有效保障了检委会的职能作用和决定的执行落实。今年来,该院共召开检委会23次,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56件,讨论制度或业务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15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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