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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仙游检察院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强化立案监督
作者:杨福新   发布时间:2012-12-14 14:01:51


    立案监督信息来源不畅,获取困难,是制约立案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因。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通过认真落实上级院的《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的规定,密切了和公安机关的联系,强化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努力突破立案监督信息瓶颈,拓宽了立案监督渠道,提高了监督能力。

    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双方每月通报一次刑事案件信息,包括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发案、受理、立案、破案、撤案信息、强制措施、侦查措施情况以及审查逮捕中的逮捕、不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信息。对重大案件公安机关在2小时内通知我院,同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在接到通报后应及时予以安排。双方对涉及重大案件的决定,应及时予以通报。每季度就信息通报进行一次小结,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对信息通报情况予以总结。

    仙游县院侦监科确定专人负责刑事案件信息的互通,登记、审查处理。在认真处理公安机关通报信息的同时,还主动出击,不定期派专人赴公安机关调取有关信息,认真查阅卷宗,寻找案件线索。

    今年以来,仙游县院侦监科赴公安机关8次,主动调取各类刑事案件信息1500余条,通过认真审查、梳理,发现立案监督线索20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5件18人,实现了立案监督工作的新突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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