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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编办批准县检察院增设四个内设机构
作者:廖秀春   发布时间:2012-12-14 11:19:58


    12月11日,经广西阳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决定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为阳朔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所需编制及人员内部调剂解决。

    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成立,将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对所有案件流转程序和案件质量实行全程监控,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环节超时办案,防止办案中发生违法乱纪现象,对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办案质量意识和监督意识具有积极作用。

    今年,阳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还批准该县检察院设立了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及一个职务犯罪预防局,以进一步优化整合内部资源,夯实基层组织保障,有力确保各项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推进该县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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