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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威信检察院推"三书会审"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作者:杨俊杰   发布时间:2012-12-13 14:57:59


    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确保公诉案件质量,近年以来,云南省威信县检察院推行的“三书会审”制度,实现了对案件质量的全面、同步、有效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书”即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为进一步完善“三书会审”制度,该院要求承办人在收到判决书的当日就判决书与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是否一致、量刑建议是否采纳、审判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在《 “三书”材料审查意见表》上写明,于2日内交会审小组成员审查,会审小组成员收到“三书”材料后2日内会审完毕后,交公诉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检察长审查。审查意见有重大分歧的,应当进行集体讨论,如果判决书确实存在问题需要抗诉的,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不宜抗诉的,通过纠正违法等方式进行纠正。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三书会审”制度提起抗诉案件2件,口头纠正违法十余次。

    据悉,该院将于今年12月下旬对2012年度办理案件的落实“三书会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旨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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