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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四个建设"推助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化水平
作者:梁洪 常新征 发布时间:2012-12-13 10:51:23
广西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理论研讨会暨经验交流会日前在(12月4日至6日)梧州市召开。会上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与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获奖论文进行了表彰。据了解,这是自2010年以来连续第三次举办的全区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
近年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注重破解当前检察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兼顾检察委员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理论建设,不断推动检察委员会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全区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把业务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的资深检察官和优秀检察官选配充实检察委员会。目前全区15个市(分)检察院、63个基层检察院配了专职委员,全区共有检察委员会委员1176人,专职委员117人,分别比2011年新增126人和43人。 在认真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题标准(试行)》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自治区检察院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和回应管理需求,先后制定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民事行政案件范围的规定》、《关于列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检察委员会会议纪要报备及阅处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在2012年完善全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考评机制过程中,建设性地将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工作全部纳入考评标准,并连续多年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印发学习辅导资料,有力推动了全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程。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注重学习方法的调研性、讨论性和总结性,探索以会代训、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对检察委员会委员进行履职培训,通过个案诉讼来检验委员在讨论案件过程中的分析判断是否正确;在理论建设上立足创新发展。自治区检察院注重检察委员会应用理论研究,深刻把握工作规律,同时紧扣我国刑事诉讼修改背景,探索贯彻施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与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对接路径,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专题理论研究征文活动,在此次会议上对其中21篇优秀成果予以表彰,扩大辐射效应,着力以理论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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