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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检察院自侦案件自我纠错避免"亡羊补牢"
作者:邓红阳 淡林娜 苏亚丽 发布时间:2012-12-13 10:01:07
《法制日报》记者12月12日见到李青山时,他正在翻阅案头上一条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犯罪的线索,提笔写下:请到院案件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并领取法律文书后,依法展开初查,再研究是否立案侦查。
作为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青山深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难度,也免不了受到人情等各方面的干扰。“现在有案件管理服务中心同步监督与服务,我们可以专心致志地办案了。” 李青山口中的案件管理服务中心,专职负责全院的案件管理和案件质量工作,尤其是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反贪、反渎职等职务犯罪自侦案件进行同步监督。 “自侦案件的每一个程序,都有案件管理服务中心同步参与。比如搜查证、强制措施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开具,都是自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案件管理服务中心开具,避免了自侦部门的权力滥用。”荥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强说。 今年年初,荥阳市检察院接到崔庙镇困难村民拿不到低保金的举报。按照过去的办案模式,反贪部门要先到涉案单位进行外围初查,然后约谈涉案人员,再固定相关证据。案件管理服务中心在开具法律文书时,及时向检察长提出建议:“此类案件经办人多,如果先固定证据,再约谈涉案人,既可提高办案效率,也能避免不必要的干扰。” 侦查人员果断调整侦查手段,当即到银行调取低保名单及账户、取款凭条,然后找低保户核对低保金领取情况。其中,27户低保户表示没有领到低保金。反贪局于是依法传唤崔庙镇民政所副所长李某。在证据面前,李某供认了与两名村干部伪造低保户名单骗领低保金的事实。 原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由两名村干部利用其负责保管所辖村村民户籍资料及村里印章的职务便利,分别伪造27户村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材料,经由李某审批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该27户低保金存折发至李某处后,李某共冒领12万余元,另两名村干部分别领取2250元、2282元。 由于证据扎实,侦查认定的数额和调取的证据全部被法院采纳。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另两名村干部也分别被判处刑罚。 “通过对自侦办案活动的同步动态监管,有效规范了办案干警的执法行为,确保案件侦办高质量。”李青山说。 “自侦部门在办案中往往以案件保密、存在争议等理由逃避监督,导致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查处和反馈。”荥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助理杨晓娜说,案件管理服务中心的同步监督使自侦部门的执法办案活动更加公开、透明、高效,每一个案件线索都有了最终流向。 “注水肉”事件出现后,对管理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这一问题,荥阳市检察院内部引起广泛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注水肉”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违法现象,广大群众以为买到“注水肉”没有什么危害,这给渎职行为所造成后果认定带来难题。 案件管理服务中心从程序上进行论证,由反渎职侵权局从实体上进行论证,检委会结合两个部门的意见,最终决定对“注水肉”涉嫌渎职犯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通过侦查,荥阳市检察院认定,给生猪注水,是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于是对荥阳市生猪屠宰管理稽查队队长王某等6名监管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罪名全部得到法院采纳。后来,郑州市检察院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此案被评为优质案件。 李国强表示,案件管理服务中心对案件的经办全过程实施同步监督,起到了在检察机关内部“自我疗伤”、“自我纠错”的作用,促使一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规范执法的意识,也避免了自侦案件出现瑕疵后退卷补充侦查等“亡羊补牢”式的怪圈。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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