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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万误转他人 意外得财男子扣下3500元“辛苦费”
发布时间:2012-12-07 11:06:40


     本网讯(通讯员 阮亮 邓育军)   本是他人通过网银误将68584元转到自己帐下,属于不当得利应全部返还。但是贪心男子拒绝原告承诺的几百元辛苦费,只返还原告65000元,剩下3584元不同意归还,声称这是自己应得钱款。11月26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黄新归还原告胡保森不当得利款3584元,此款于判决生效之日付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黄新承担。

    黄新是一名司机,曾在2011年帮原告胡保森运输过生猪,胡保森曾在网上转过运输费给被告。2012年5月21日,胡保森在银行转账给王新时,误将黄新认作王新,分别将59236元和9348元,总共68584元的款汇到了黄新账号上。原告发现汇错款后多次与被告协商归还,并承诺给予被告五百元“辛苦费”,但被告只将65000元归还了原告,剩下3584元被告不同意归还。原告多次催还未果,无奈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原告在银行转账时将王新误认为黄新,将款错汇到了被告黄新账号上,该款属不当得利,被告应当归还。被告只归还部分是不对的,应该全部归还。遂依照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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