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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青年检察官傅晓斌
——名副其实的女“护花使者” 作者:龙平川 发布时间:2012-12-06 14:11:24
傅晓斌
在湖南郴州,市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傅晓斌是有名的公诉尖兵。
2005年,当时还在基层院工作的傅晓斌就被抽调到“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审查起诉工作组。审查该案时,能不能证实犯罪嫌疑人李某存在“主观故意”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傅晓斌逆向思维,通过李某私用公款买车买房等事实,证实李某贪污公款存在“主观故意”,撕开了审理该案的突破口。 此后,傅晓斌又参与审查起诉了轰动全国的“天湖爆炸案”、“三玩市长”案、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等大要案。16年来,她成功办理重大疑难案600多件,无一错案,人称“铁面公诉人”。 然而,在这位“铁面公诉人”的背后还有许多鲜为人知的柔情故事。2006年初,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郴州市检察院党组指派,她牵头组建了全市首支“女子公诉组”。从此,傅晓斌便成了名副其实的“护花使者”。 前不久,傅晓斌跟踪帮教的对象小华(化名)从职业学校毕业,搞起了运输,还成了村里的入党积极分子。然而,5年前小华却因为一次失足,差点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 那年,小华受人教唆,参与了一次拦路抢劫。审查案卷时,傅晓斌发现小华刚满15周岁。15岁,正当花季,如果被起诉到法院,小华的人生可能就此改变。为了挽救小华,她带领女子公诉组的姐妹们走访了小华所在村组、学校和家庭,调查到了小华无劣迹、无前科、受人教唆、刚满15周岁、本人真心悔过等情节。院里研究后,依法对小华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接下来,她又一次次找村委、学校和小华的父母,安排好小华的学习和生活。 “对公诉人而言,这只是一起小案,但对未成年人而言,这可是天大的事!”傅晓斌说,“我们多挽救一个未成年人,社会就多了一份和谐与安宁。”几年来,傅晓斌带领女子公诉组成功挽救了30名失足青少年,从轻或减轻处罚120人,均未重新犯罪。 2009年初,郴州接连发生两起学龄儿童失踪案。不久,案件告破,移送到女子公诉组审查起诉。审阅卷宗时,嫌疑人一句“在下湄桥也做过一次”的供词引起了傅晓斌的警觉,但案卷材料中对此案却没有任何证据佐证。她立即带领姐妹们深挖细查,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先后4次绑架5名儿童的犯罪事实。庭审时,犯罪嫌疑人罗某说,“我以为交代了两次犯罪事实就能迷惑办案人员了,没想到还是栽了。” 近四年来,傅晓斌带领女子公诉组查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30多起,使160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郴州市女子公诉组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傅晓斌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湖南省“十佳检察官”、“十杰政法干警”、“未成年人保护杰出公民”,2011年湖南省先进工作者……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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