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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工作中创造不平凡业绩
——深圳“最美青年检察官”周旭 作者:游春亮 张安泰 发布时间:2012-12-06 14:05:48
他是一个典型的湖北男孩,在单位电梯中遇到广东阿姨喊他“靓仔”时,他会腼腆地一笑,随后亲切地聊天。出生于1981年的他,面对记者采访开始时还有些羞涩,但聊入正题后,愈发地挥洒自如。谦逊、机敏、幽默、责任感等词汇,很容易给他贴上标签,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是一个平常人,只是机会把握得比较好罢了。”他就是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深圳市劳动模范,最近入选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周旭。
曾经很“害羞” 2004年从学校研究生毕业后,周旭考入了福田区检察院,最初的工作岗位是在该院反贪局。在侦查岗位上,周旭一干就是三年。“侦查工作和社会的接触会多一些,学术理论性的东西相对少一点。”在周旭看来,侦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心智的对决。“因为你工作对象的成份非常繁杂,有素质很低的人,也有一些素质很高的博士、教授之类,需要你‘到什么山唱什么歌’。由于工作对象的繁杂,你可以尽快地褪掉身上的学生气,增加社会阅历,成长为比较历练的人。”在周旭看来,这是自己从事侦查工作的最大收获。 刚到侦查部门的时候,周旭评价自己在询问证人或者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非常“害羞”,导致他常常被犯罪嫌疑人“吃定”,工作难以开展。在认识到自己这方面的缺陷后,周旭刻意加强了在气场方面的锻炼,在工作中表现出凛然正气,使得对方不敢小觑自己。 不过这并不妨碍周旭在面对自己同事时依然很“害羞”。周旭认为这是一个对内对外的问题,“很多优秀侦查员,在面对工作对象的时候,能够很快地建立起神圣的凛然正气;但在面对领导、同事时,依然会很平和、羞涩。” 在侦查工作中,最让周旭自豪的是,曾仅用20分钟就让一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了全部的犯罪事实。但具体实施起来,周旭又体现出细腻的一面,并因办案方式妥当赢得了包括案发单位在内的多方赞赏。 2005年8月2日,福田区检察院接到一个简短的匿名举报电话,称某证券公司深圳某营业部电脑部工程师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炒股,亏空数额巨大,随时有潜逃可能。接到举报后,周旭和同事紧急展开初查,很快摸清基本案情。8月3日上午,周旭和同事驱车前往该营业部传唤王某,考虑到正是股市交易时间,为避免办案影响营业部的正常营业,他们没有将警车停在营业部门口,而是停在附近,再步行过来传唤王某。在检察院的审讯室,周旭和同事成功配合,运用心理战术,仅用了20分钟,就击溃了王某的心理防线,不但让他如实供述了挪用公司200万多元资金炒股的犯罪事实,还检举了其部门经理江某存在同样手法的犯罪行为。随后,江某也被传唤至检察院。江某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心里挣扎后,如实供述了挪用公司资金400多万元用于炒股的犯罪事实。从传唤王某到案件突破,前后不到8小时的时间。 王、江两人一共挪用了公司资金700万元用于炒股,必须争分夺秒固定证据,但王、江二人在营业部都是技术骨干,江某还是电脑部主管,如果对二人连夜羁押,营业部次日肯定难以正常运转。为了最大程度降低办案对该证券公司的影响,周旭选择在傍晚18点后到营业部调取数据固定证据。在得知证券公司总部派来的电脑工程师要在晚上23点左右才能赶到深圳交接工作,周旭陪同江某守在营业部,直到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后才把江某送至看守所羁押。结案后,周旭针对该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监管漏洞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通过轮岗等多种手段加强自查、监管,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谈及侦查工作与现在从事的公诉工作有何不同,周旭说:“两部门在观念上有很大区别,反贪是一种开放性发散思维,由‘只言片语’的线索扩展成案,对社会阅历、生活经验的要求更高。而公诉是内收的思维模式,就像是一个漏斗,层层过滤,将诸多侦查所得的证据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进行审查,得出确证事实,对证据的审查能力和法学理论要求更高。”周旭在侦查部门工作的经历,使得他在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和审讯犯罪嫌疑人上具有一定优势。 从内心排斥辩论 2007年4月,福田区检察院进行岗位和机构调整。周旭刑法专业研究生的学历背景使他离开侦查,转战公诉。 公诉是检察机关的“门面”。一名称职的公诉人,具备雄辩的口才是基础。对于刚刚转战公诉的周旭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在向优秀公诉人成长的道路上,“害羞”又一次是他需要面对的难题。 “第一次参加辩论赛和面试练习,眼睛都不知往哪里看。”这是院领导对周旭备战深圳市公诉人业务竞赛时的印象。 “紧张、害羞,一开始都是周旭亟需解决的问题,所幸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训练,他逐渐克服了这种毛病。”负责周旭等几名新晋公诉人培训工作的福田区检察院公诉二科原科长曾艳对周旭的成长过程记忆犹新。 那么周旭又是如何看待辩论?周旭说:“我内心很排斥这个辩论,大专辩论赛我是从来不看的。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并不能去逞一时的口舌之快,而是基于事实证据的审查判断和法律法规的适当运用。真正的法庭辩论是很朴实的,有的放矢。” 周旭对辩论的理解,事实上也得到领导的赞同。福田区检察院原分管公诉工作的李丽华副检察长回忆,周旭给自己最深的印象并不是口才有多好,而是对相关司法实践、学术理论的明晰阐述。“学术功底很深”,这是李检对周旭的评价。 多为社会创造一些和谐因素 转战公诉后,周旭处理的刑事案件更多了,实践经验也愈加丰富。“在学校时,我更理想化,很多法律问题、社会问题就事论事的逻辑分析会多一点。工作后,发现很多问题并不是逻辑分析就能够让矛盾平息的。面对实际问题,怎样的方式处理起来更合适,能够为社会多创造一些和谐因素,这与学校里的学习是有很大不同的。”周旭是这么解释自己的工作理想。 周旭的同事曾艳讲述了周旭初到公诉二科工作时的一个案例。周旭受理审查起诉的一宗盗窃未遂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因为和丈夫吵架,离家到深圳打工,没有收入来源萌生了盗窃念头,结果偷一部手机时被抓了现行。家属闻讯赶到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和相对不起诉,并在提交的装有申请材料的档案袋中附上了2000元现金。曾艳回忆道,犯罪嫌疑人家里不宽裕,2000元现金中不少都是皱巴巴的钱。周旭看到档案袋里的现金后立即将其交给了院监察部门返还给家属,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和不起诉。 周旭的办公室书柜中,还有一面卷起来的锦旗,这背后有着这样一个故事。周旭办理的一宗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指控被一对夫妻共同殴打致轻伤,但由于证据收集等原因,导致最后的判决只能认定妻子殴打了被害人,指控丈夫殴打被害人的证据不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害人多次向周旭反应诉求,周旭一直耐心接待,认真处理;案件判决后,周旭又尽力帮助被害人联系法院落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虽然被害人并不满意最终的处理结果,但很满意周旭的工作态度,特意送来了一面锦旗。周旭认为受之有愧,这面锦旗也就一直安放在书柜里。 周旭表示,除了案件办理,延伸公诉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也是公诉工作的重要内容。 公诉工作学无止境 “公诉人会遇到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有些案件涉及非常专业的金融、计算机等知识,在证据分析和案件定性时构成了一道道障碍。一个优秀的公诉人,必须不断学习,院里一直在倡导全员培训、终身学习。”周旭如是说。 2007年,周旭接手了一件非法传销案件。被告李某2005年成立了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人员推广“Q金卡”会员、服务站业务。个人或者单位缴纳600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年费,可以成为该公司的“Q金卡”会员、服务站,从而可以发展下级服务站和会员,并根据发展的下级服务站和会员数量及等级获得提成、返利。短短半年的时间,李某便发展了会员8000多名、服务站500多家,遍及全国二十几个地区,收受会员费7000余万元。落网后,李某并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传销,认为自己创办的是一种“数字化循环经济”,属于新兴的物联网。 该案涉及面广,涉案人员众多,取证困难,周旭此前并未接触过传销类案件,对新兴的物联网也缺乏了解。为了办好该案,周旭查阅相关书籍、法律法规,研究分析类似案例,认真咨询专业人士,正确把握传销的本质特征。在庭审阶段,针对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一一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800万元。 “法律条文、司法解释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作相应的调整,这些都要求公诉人不断学习,不然就会出错。”周旭说,学习已经成为公诉工作的一部分。 因为博学而幽默 在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后,2012年8月底,周旭晋升为福田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领导着一批比他更年轻的同事。一位与周旭共事了5年的同事张弛是这么评价周旭的:“思维缜密、博学多才、不乏幽默”。 在福田区检察院公诉部门,有一个关于周旭广为流传的段子:如果你在办公室找不到周旭,那在洗手间里就很可能找到他。是的,周旭喜欢蹲在厕所看书和思考问题,这也就成了同事们对周旭的一致印象。 周旭的同事张弛说,除了工作上的交流,周旭平时最喜欢谈论的是中外历史。周旭办公室的书架上,除了大量的法律书籍外,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也赫然在列。 曾艳认为,周旭的幽默感很大一部分也是源于他对现实的关注。“看过周旭辩论的人都知道,他很喜欢在辩论过程中,根据自己的理解加入一些网络热词,如‘打酱油’之类的,逗得大家哈哈大笑,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张弛认为,周旭的幽默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很多时候,一件并不是很好笑的事情,但经过周旭的语气、神态等表达出来,一下子能缓和气氛,拉近大家的距离。 人才培养机制造就了我 能够在不到30岁的时候就荣膺了“全国十佳公诉人”这样的荣誉,并且成为核心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周旭认为,主要还是得益于福田检察院的人才培养机制。 周旭说,福田区检察院有一套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新人进院,会得到前辈和领导的悉心指导。以公诉部门为例,老同事们乐于传帮带,刚开始时多让新公诉人办理相对简单的“两抢一盗”案件,业务相对熟练后,再办理多人作案、复杂案件,使得年轻公诉人的能力逐步提高。另外,院里优先给年轻人参加省、市检察系统的业务竞赛的机会,以赛代练、以赛代训,通过比赛提高业务能力。对于在某一岗位业务娴熟的同志,院里鼓励异岗培训,培养复合型人才。他入院前三年从事反贪侦查,后五年从事公诉,这是检察机关两个核心的业务部门,反贪侦查和公诉的办案思维不同,各有各的特点,相得益彰。他在两个业务部门都接受过锻炼,办案经验比在单个岗位工作的同志相对丰富一点,这对他的成长大有裨益。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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