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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伟光:创新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化
作者:于伟光 发布时间:2012-12-05 11:54:27
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依托标准化管理模式,于2004年开始酝酿,2010年进行试点,2012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的一项重点工作,旨在建立一套标准化检察管理模式,使全省检察工作目标更明确、标准更清晰、程序更规范、奖惩更有据,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检察工作更富质量、效率,检察管理更具动态、活力,执法活动更加文明、规范,基础保障更加坚实、有力,检察形象更加公正、公信。
一、坚持与时俱进,探索检察工作管理新模式 检察机关的使命从来都是与时俱进的。回顾建国以来检察机关的发展历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方向、内容、责任不断发生变化,从原来相对单纯的打击犯罪,发展到惩防并举,保护民生,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单向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展到双向监督,倾听民意;从强调自身建设,发展到融入大局,科学发展;从注重法律效果,发展到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这种由粗放到精细,由一元到多元的嬗变,对检察机关内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好地服务辽源社会建设与管理大局,使检察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我院形成了一个共识:必须把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来谋划,必须遵循检察工作的客观规律,用科学理论为指导,努力探索符合检察工作基本规律的科学方法。我院根据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需要,结合当前检察工作的实际,在高检院以及省院“加强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上创新了管理模式,以管理促发展,制定了“四个体系”建设纲要,并在“四个体系”框架下开展了创建标准化检察院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的水平,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二、坚持顶层设计,推行检察工作标准化管理 战略学家魏斯曼说过:“一个问题的解决总是依赖于与问题相邻的更高的一级问题的解决。”也就是说,借助标准化管理这一管理层面的“顶层设计”, 可以希冀解决检察工作传统领域内的诸多难题。 该院标准化建设是在省院及东丰县委、县委政法委领导下,根据基层检察工作需要,制定队伍、业务、事务、保障的工作标准,进而建立、实施以标准化管理为核心的综合管理体系,实现检察工作科学、规范管理。它是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绩效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先进理念于一身的独具检察特点的综合管理体系。它集中解决了“干什么”――目标明确化、“怎么干”――过程标准化、“干到什么程度”――结果科学化的问题。其基本模式是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四个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绩效考评为操控手段的科学、规范、简捷、有效、统一的管理模式。 三、坚持以人为本,在标准化建设中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化 “标准化”侧重刚性与原则,而“人性化”侧重柔性与灵活,刚柔并济,优势互补,方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人性化管理是标准化建设的内生性选择。 检察机关的人性化管理,就是在管理过程中充分注意检察干警的人性要素,以充分发掘人才潜能为己任的管理模式。 (一)人性化管理体现了标准化建设的科学性 1、理论的科学性。检察机关标准化建设的原则之一,就是“以人为本”。这种创新的理念,使标准化建设具有了深厚的实践基础和强大的理论支撑,也使得标准化建设拥有了强大的生命力。它认为,人是管理的决定性因素,人的问题解决了,其他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标准化建设就是从提高人、塑造人、关心人、理解人、激励人、鼓舞人的角度出发,锻造优秀的检察官队伍,培养新世纪的复合人才。这种“以人为本”的理念,正是标准化建设中人性化管理最基本的体现,也是标准化建设的灵魂所在。 标准化建设的推行,使院领导充分认识到:必须充分考量和把握干警是否有动力、有热情、有激情开展工作。干警不是服务社会的工具和机器,而是服务社会的动力和泉源,必须充分满足干警的物质、精神和心灵的全方位需求,调动干警的积极性而不是施加官本位压制,适当的约束而不是抑制人的想象力,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干警潜在的活动能量和创造性,实现人力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进而实现检察事业与检察干警的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该院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性化管理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检察干警作为人的最基本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从而使得干警愿意怀着满意或者是满足的心态以最佳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进而直接提高管理效率。 2、过程的科学性。实践中,我们从以下四方面,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地开展人性化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规范人。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省院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基模为蓝本,突出特色,建立本院统一的行为规范,即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用制度约束行为,促使干警服从管理。二是培养良好意识,以意识促进人。在标准化制度体系运行中,注重培养干警良好的心态,良好的思维,良好的行为习惯;注重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干警与其他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让“死”的制度,在领导的正确引导,干警的正确理解,以及领导和干警的良好执行中“活”起来。三是营造文化氛围,以文化提升人。领导注重研究分析团队特点,在组织文化的基础上寻求创新,形成属于自己特色的文化,使领导和干警逐步建立通畅的心灵互动。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四是激发鼓励人,以人推动工作发展。这是全文化管理阶段,就是检察机关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文化,全体干警也融入到了组织文化之中,此时干警的思想行为都自觉地在组织文化的支配之下,将制度内化为习惯,将习惯外化为能力,提高工作效能,灵活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创新工作思维,创造工作业绩。这种组织文化与成员个人意识或文化意识的有机整合,可以有效推动辽源检察工作跃长更高的层次。 3、措施的科学性。在服务大局方面,主动将检察机关综合治理措施纳入县委决策视野,县委主要领导非常关注检察工作,多次批示肯定我院的工作和作法;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坚持打防结合,认真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刑事和解制度,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建立对罪行轻微的老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机制,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微犯罪,通过和解不批捕、和解不起诉,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在保护民生方面,积极查办严重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仅用20天时间,立案侦查了包括东丰县农机局局长、副局长在内的20人利用职权侵害民生民利系列渎职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职务犯罪,极大地维护了农民利益;在融入大局方面,主动争取,与上级机关形成检察合力。主动联合,与其他政法机关形成司法合力。主动靠民,与广大群众形成检民共治的社会合力。 (二)人性化管理实现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化 早在吉林省检察院提出标准化建设之前,该院围绕人性化管理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希望建立一个新型的组织,期间的纪律和自由能相互包容,同时具备战略适应力强、运营效率高、组织和干警共同成长的特征。如我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理念引导、氛围营造、载体锤炼、精神激励的文化育检作用,我院在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介绍经验;我院的人性化执法,让四川省美姑县的两个盗窃犯罪的彝族青年“迷途”后安全返乡的佳话,被正义网和诸多媒体争相转载;我院的人文关怀,使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得到司法救助……。这些散在的形式,都是人性化管理的雏形。今年,省院决定在全省推行标准化建设,使我们的人性化管理在标准化建设中找到了坚实的依据和系统的理论支撑。我们总结经验,在标准化建设中突出人性化管理,同时以人性化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使检察工作逐步趋于科学化。 以该院工作为例,由于标准化的推行,检察工作目标更加明确,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由于在标准化建设中突出平和、温暖的人性化管理特色,使干警工作主动性大大增强,工作思路更加开阔。检察服务联络室工作经验,在《辽源日报》“社会管理及创新专刊”首刊上,以整版篇幅进行了报道。差异化指导制度,让各部门检察工作呈现反贪部门“维权三农”品牌、宣教部门“检察文化”品牌、侦查监督部门“社会管理创新”品牌、控申部门“矛盾化解”品牌“四花竞开”的特色局面;我有3名个人荣获了“五一”奖章,我院党总支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唯一的基层党组织受到全省表彰。 检察机关管理创新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院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运用人性化管理也仅仅是粗浅的探索,但,“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标准化建设的步伐每走一步,距离检察工作科学化发展的终极目标就更近一程。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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