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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2-12-03 15:55:42
本网讯(廖长春)
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来临之际,福建省泰宁县法院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日活动,收到良好成效。
该院通过组织广大青年干警深入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走上街头、在闹市设点、悬挂标语、制作移动宣传图片展板、播放法制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难,以案释法,以案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活动期间,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场次,举办法制讲座2场次,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幅,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人次,向群众发放《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申请司法救助须知》、《申请执行须知》等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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