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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资购买毒品并容留他人在自家吸毒
发布时间:2012-11-26 09:35:50


     本网讯(通讯员 黄仲胜 林伟)   明知他人是吸毒人员,仍出资购买毒品海洛因,并容留其在自己家中房间内以“火烤锡纸”的方式吸食毒品。近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被告人黄色波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12月9日11时许,被告人黄色波明知黄世安是吸毒人员,仍出资给黄世安购买毒品海洛因,并容留其在自己家中房间内以“火烤锡纸”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一次。另查明,被告人黄色波于2011年12月9日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二年,2012年2月22日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立案侦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色波明知黄世安吸毒仍为其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色波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到案后被告人黄色波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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