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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邻里恩怨 法官调解“药到病除”
发布时间:2012-11-20 13:36:57
本网讯(通讯员 赵立克)
“我们的相邻纠纷得到解决了,我真不知道如何感谢你们法官啊!”11月16日上午,经过广西大新县法院民事法官不懈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认可,一起历经10年的相邻通行纠纷得以调解结案。
原告赵金庸住房与同屯村民赵进荣、赵金俄两家相邻,赵金庸通往外面的通道经过村民赵进荣、赵金俄两户住房旁边。2001年赵金庸起建新房时,运输建房材料的车辆还在该通道通行。2003年原告因小事与两被告争吵,争吵中原告有侮辱两被告人格的的言行,引起两被告的不满,两被告即在其住房侧堆放牛粪,堆放石渣,用水泥砖砌起围墙,使该争议通道变窄,引发双方纠纷。后因政府调处未果,原告赵金庸诉至大新县法院,请求判决两被告自行清除通道的障碍物,保障通道正常通行。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坚持民事案件调解优先原则,注意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双方多从有利团结考虑。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勘查,倾听双方意见,掌握和了解纠纷的经过和原因,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即原告赵金庸当庭承认自己的过错言行,并向两被告赔礼道歉;两被告自愿清除争议通道内的障碍物,恢复通行。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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