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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心承包商非法开垦132亩林地获重罚
发布时间:2012-11-05 14:10:00
本网讯(祝令合 王艳凤)
近日,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告人王某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经查,2011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承包了位于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辖区内的20公顷耕地。王某某为了多种地,雇用拖拉机在所承包的耕地边上非法开垦3块林地,合计132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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