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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法院创新机制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2-10-19 10:10:37
本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谢煜枫)
近年来,湖北潜江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创新机制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注重制度建设。针对近来年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的现象,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一名副院长分管该项工作,在刑事审判安排有审判经验的法官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走上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开展教育,促使他尽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 注重人文关怀。该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时,注重人文关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是就案而办案,而是对他们的成长过程,家庭情况、生活、学习、社会活动情况、父母管教方法及一贯的表现,通过全面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达到教育未成年人的目的。 注重听取意见。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干警、学校、社区等各界代表,充分听取他们对未成年被告人审判的意见和建议。 注重延伸帮教。对于免除处罚和判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该院指定主审法官对他进行帮教。帮教的法官定期到学校或家庭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成绩,并与老师、家长一起制订帮教措施,消除个别老师和同学以及社会上因他们一时的犯罪对其的歧视,让他们不再犯错误。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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