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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与养子关系恶化诉请解除收养关系
发布时间:2012-10-16 11:33:32
本网讯(通讯员 赵俊峰)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市鹤壁集法庭经过近半个月的不懈努力,妥善审结了原告李某诉被告李某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一案。法庭和谐司法的办案理念、着力化解纠纷的不懈努力,受到双方当事人及村民代表的一致好评。
今年已经85岁的原告李某膝下有两个女儿,为了有儿子将来继承家业,为自己养老送终,1973年原告与当时已经19岁的被告李某某确立了收养关系。此后,原、被告共同生活至今。今年年初以来,被病痛折磨的原告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最后发展到卧床不起。因照顾老人问题,被告与原告两个女儿及原告产生矛盾,并不断激化。今年9月份,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 鹤壁集法庭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双方关系已经极度恶化,一方是坚决要解除收养关系,一方认为自己给老人当了近三十年的儿子,在家里任劳任怨,伺候老人,付出了近半生的心血,坚持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考虑到此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较为特殊,如简单判决易加深双方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法庭决定着力对此案进行调解。在随后的近半个月时间里,办案人员近十余次与原、被告双方及被告邀请的村民代表进行沟通、交谈,反复地宣传法律、教育和疏导,经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法律与情理方面进行说服教育,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该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法律与亲情得到了最大的保障,双方都眼圈红红地向法官致谢,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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