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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农民家门口司法不误“三秋”生产
发布时间:2012-10-15 14:07:10


     本网讯(通讯员 刘红连 晏冬美)   “没想到你们能来到田间地头办案,既为我们解决了纠纷,又没耽误我们干农活,真是太感谢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熊某对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案件合议庭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不住地道谢。2012年10月12日,该院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来到农民熊某的田头现场勘测,了解该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案件。经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辨法析理,当事人之间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针对时值秋收秋种“三秋”生产的关键阶段,为保障农民当事人不误农时,吉安县法院将各类涉农纠纷案件列为当前审判执行工作重点,通过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田头调解、集中执行、送法上门等优质服务,化解民间矛盾、调解民间纠纷,真正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确保农民当事人秋收秋种生产、参与诉讼两不误,深受农民群众的称赞。

    该院开辟涉农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对一些涉及“三农”利益的“三养”、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资购销、农机作业、农产品买卖等涉农纠纷案件,实行“三个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开通了“司法助农热线”,为农民群众提供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立案形式,以及案件进展查询、电话调解等服务,减少了农民往返法院或法庭诉讼而耽误农业生产的现象。

    为不影响农民秋收秋种生产,该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村屯队点,巡回就地审理涉农纠纷案件。还推出“午间法庭”、“黄昏法庭”、“晚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方便当事人及时参加诉讼,又不误农时。同时,根据涉农纠纷案件的特点,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邀请当事人亲属、乡村干部、人民陪审员等人参与调解,形成调解合力,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保证农民走出纠纷阴影,快乐生产生活。

    该院还对涉农纠纷案件尽量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做到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程序快捷审,提高审判效率,还开展涉农纠纷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确保涉农纠纷案件快速审结执行,让农民安心投入到秋收秋种生产中去。同时,该院法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送法上门,注重向农民讲解有关“三农”的法律、政策,让农民群众了解法律,在遇到涉农纠纷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截至目前,该院快速审理涉农纠纷案件54件,现场调解48件,有近9成纠纷被现场调解,已执行48件,还为农民群众上门立案37起,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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