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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为多生一子逃交社会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2-09-27 16:01:17


     本网讯(通讯员 蒋子秀)   2012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法院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潘某夫妇因违法生育一个儿子,被阳朔县计生局依法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113478元,但被执行人潘某夫妇未按征收决定书交纳社会抚养费,故阳朔县计生局向阳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在9月10日这一天将其银行存款全部转移至案外人徐某账户上,通过执行法官多方查证,收集了大量有力的证据后电话通知案外人徐某到庭,1个小时后,徐某未到被执行人潘某却主动来到执行局办公室,一次性交纳了全部案款。执行法官告诫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潘某主动交代了问题,承认了错误。9月26日下午,案外人徐某亦到庭对其与潘某恶意串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做了深刻检讨。至此,申请人阳朔县计生局与被执行人潘某、徐某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得以顺利执结。

    当前,为数不少的被执行人像潘某一样自作聪明、企图通过规避执行的方式,躲避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躲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的外出躲债,有的隐匿、转移或变卖财产,有的假离婚……今年阳朔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进行反规避执行。建立完善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悬赏举报制度、财产查询制度、落实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等,使反规避执行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截止9月底,阳朔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81件,执结273件,执结标的达1027.82万元,和解率为79.85%。其中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妨碍执行等违法人员司法拘留10人、罚款8人、曝光老赖名单15人。 

    多年来,“执行难”一直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与焦点,不少被执行人缺乏法律信仰,社会诚信度差,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自觉履行,故意隐藏、转移财产,恶意赖债。人无信不立。在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今天,我们必须通过某种手段,让那些法律失信者寸步难行,在全社会的“诚信围堵”声中不得不向法律“俯首称臣”,在公平正义的强大攻势下付出沉重代价和应有的违法成本,从而使“违法模仿者”望而却步,不敢触碰人民法院强力反规避执行这条“红线”。让反规避执行风暴的威慑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最大程度的法律实现。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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