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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法院践行“为民司法”不断探索新方法
发布时间:2012-09-24 11:00:13


     本网讯(通讯员 莫芬)   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来自人民,为民司法是由司法权的人民性决定的。近年来,为更好地践行“为民司法”的理念,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并采取了一些列的措施。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效率办案与公正办案同等重要。该院为实现办案效率,经常性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定期督查,严抓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协调好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限跟踪管理制度,确保诉讼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多方面强化便民措施。该院建立和健全信访机制、登记制等便民措施,为群众告状、申诉、反映社情民意开避畅通渠道;开辟“妇女儿童绿色通道”、“农民工绿色通道”等快速通道,为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条件;设立驻村法庭、车载法庭、高速公路巡回法庭等巡回法庭,推行巡回办案,通过就地审理、预约开庭,让当事人少跑路、少担心、少误工;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涉及城乡贫困居民、下岗职工、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依法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加强监督管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院着重强化对干警的监督,不断规范监督措施,实行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在内,设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法院内设的各庭、室、科、局、队及干警个人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在外,邀请邀请人大、政协、妇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为廉政监督员为该院的廉政建设把关;还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等到法院视察、旁听案件审理。

   延伸审判职能,热心为民服务。该院将服务延伸到公益事业中,2012年来,该院多次组织干警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送法活动;成立“青年服务队”,并多次组织青年干警到福利院慰问孤寡老人、到贫困村看望留守儿童、与联系村小学的学生共度六一等公益活动。5月18日,该院在还扶贫联系村设立了南丹县第一个法律书屋。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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