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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多举措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2-09-21 16:00:54
本网讯(通讯员 葛梅安)
为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组专门出台了《长葛市法院服务新型农村社区的意见》,力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拓宽便民渠道。由于人民法庭大多地处农村,受理的案件也大多与农民、农业、农村有关,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诉讼”的特点,该院在对所辖6个人民法庭设立12个便民服务点,进一步达到便民、利民诉讼的目的,切实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的作用。 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实行“四优先”即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制度。今后该院将对相邻关系纠纷、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村镇规划、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民工追讨工资纠纷等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理,以最短时间提供最优质司法服务。 开展司法救助。在办案过程中,要不断努力降低群众参与诉讼的中间环节,尽量减轻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对符合减缓免诉讼费条件的,简化审批程序。该院将在立案环节加强对农民的诉讼指导,减少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累 ,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打击力度。今后该院将重点审理好盗窃、破坏农业生产、生活资料、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儿童实施的犯罪行为,努力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群众安居乐业。 促进案件调解。为构建和谐农村,促进涉农案件的调处,该院利用社会法庭网络将在全市所有社区中聘请一名社会法官,在处理涉农矛盾纠纷中将大力贯彻调解原则,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及社会法官在诉讼中的调解作用,努力实现案件审理“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目标。 强化普法宣传。今后该院将定期组织法官送法下乡,以开展巡回审判,到农村学校上法制课,在农村集镇摆摊设点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对农村的普法力度,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改善农村的法治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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