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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死亡赔偿婆婆与离异儿媳争孙子监护权
发布时间:2012-09-04 09:26:56
本网讯(通讯员 刘晓东 王保平)
2011年12月1日,张斌因车祸离开人世,已亡人尸骨未寒,张斌之子的监护权却引来离异儿媳与公婆一场大战。这一场争夺,是因为母子情深?祖孙情长?还是为了赔偿金?
2003年元月,张斌与杨兰登记结婚,2004年生下一子,取名张博,2008年张、杨二人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张博就随父亲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父亲在外忙着赚钱养家,张博的日常生活就由爷爷奶奶照顾。 2011年12月,一场飞来横祸夺去了张斌年轻的生命,原本平静的生活随着张斌的逝去而如天塌地陷,白发人送黑发人,两位老人在经历着丧子之痛,年仅8岁的小张博在缺失了母爱的情况下又迎来了幼年丧父的人生不幸。父亲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只留下了冰冷的30多万元赔偿款。然而母亲的出现,让冰冷的钱立刻烫手起来。 “张斌事故赔偿金,儿子继承了其中的10余万元,可是儿子的爷爷奶奶却将这钱贷给了投资担保公司,这严重侵害了儿子的财产权,为了保护儿子的财产权利,我一定要把儿子的监护权要回来”。杨兰在法庭上说。当张斌亡故后,杨兰曾提出要回孩子,爷爷奶奶承诺张斌的事故赔偿金存入张博名下,或为张博办理保险。因为杨兰离婚后,儿子一直不在自己身边生活,杨兰也没有再坚持,但得知儿子的赔偿款被贷给担保公司,杨兰就一纸诉状,将张博的爷爷奶奶告上法庭,要求行使儿子的监护权。 “杨兰的起诉另有目的,我们刚经历了丧子之痛,长期以来对孙子悉心照顾,非常愿意承担孙子的监护责任”,法庭上,还没有从痛苦之中走出来的两位老人向法官陈述自己的理由。 “我们儿子离婚时,孙子才四岁,这些年孙子一直和我们在一起生活,杨兰在这几年里很少来看孙子,现在孙子和他妈非常生疏,改变环境对孙子健康成长不利;杨兰经常在处边打牌,让她带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杨兰说我们把孙子继承的财产借贷给投资担保公司是故意捏造的,并非事实,我们已将孙子的财产存入银行帐户,作为孙子今后生活及教育的专项基金;我们才六十多岁,有能力将孙子抚养成人,孙子现在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我们不能失去他。” 在法庭上,骨血延续的亲情,让两位老人据理力争。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那么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则由另一方承担监护职责。只有父母双亡,才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本案中,张博的父亲死亡后,母亲应当行使监护职责,保护张博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于是法院判决张博的监护权由母亲杨兰行使,爷爷奶奶不得侵犯、干涉。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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