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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州:检查警务用车
作者:高卫芳   发布时间:2012-08-03 14:22:47


    正义网安徽8月2日电(通讯员 高卫芳)为从严格治检,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近日,安徽宣城宣州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卞东胜的带领下,对该院夜班值班制度执行、办案安全和警务用车以及《禁酒令》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出检查。

  检查人员用酒精测试仪对办案点驾驶人员及值(代)班人员进行测试,没有发现被测人员有饮酒情况。经过对12部车辆的检查,除1辆外出执行公务,2辆用于办案点待命,其余车辆均按序停放在院内库区。此次突出检查未发现办案点人员、值班人员及驾驶员饮酒,也没有违规用车情况。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加大了对值班制度、办案安全及及警车使用的管理力度,重申办案纪律,严格用车制度,规定全院干警在工作日严禁午餐饮酒,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警备车辆仅在提审和押解相关人员、开庭、调查取证、调解、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移送卷宗等公务活动时方可使用,且需按要求申请、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公车私借。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车辆行车安全进行检查。一是对车辆卫生、车辆性能、车辆故障、灭火器具等进行检查,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安全用车检查,要求驾驶人员认真学习《警车管理规定》等交通法规,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遵章行车、安全行车。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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