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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一男子装空调意外死亡获赔
发布时间:2012-08-02 10:15: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艳 李文娟)   8月1日,江西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受害人李某的家属获得7万元的赔偿款。

    2012年4月4日,经被告袁某电话介绍本案受害人李某为被告熊某拆迁空调,当时受害人李某与被告熊某约定拆迁工资为120元。当日下午约3点左右,李某在拆迁空调过程中,不慎从三楼摔下致死。事后,原、被告方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原告诉讼来院。

    受害人的父母李某和贺某现年已老迈,曾多次找到承办法官和院领导并表示,如果两被告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拼了老命也要为死去的儿子讨说法。被告袁某认为自己只是介绍人,死者的死亡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并不同意赔偿。被告熊某现已60多岁,其亦表示死者系不慎摔死,同自己没有关系,并表示自己没有经济能力。除此受害人的兄弟姐妹也比较多,看到两被告不给予赔偿故也纷纷参与进来,被告熊某的子女们见状也不甘示弱,使本已复杂的事态进一步恶化。并且在本案受理前,原、被告双方多次向上级部门上访,双方的矛盾非常激烈。

    承办的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召集原、被告方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调解,本来只通知案件当事人来参加,结果三方家人全来了,三方加起来足有三四十人,法官还没开口,三方就先吵上了,致使调解工作无法进行,于是承办法官只好终止了此次调解。看来面对面的调解不行,只能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但这种方式也不是一帆风顺。过了一段日子,法官来到原告家,找到受害人李某的父母,并向其说明了来意,同时也表达了对死者的同情和二老心情的理解,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如此诚恳,二位老人表示愿意接受法院调解,不再允许家人闹事。

    同日,法官再次来到被告熊人生老人家,老人直接对法官说 “自己没有责任,不赔钱”。法官们没有直入主题,而是同其拉起家常,让其放下对法官的戒备心理,最后,老人表示自己也是做父母的,失去了儿子等于失去了依靠,自己并不是一分不赔,但是原告家人要求太高了,希望法院能够居中调解。同样,被告袁相平也被法官说服,同意适当的补偿。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经过三十多天不下十次的上门做工作,在开庭之前原、被告三方终于达成了一项赔偿协议:被告熊某按次要责任一次性赔偿原告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小孩抚养费等各项费用65000元,此赔偿为一次性终结赔偿,原告方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起诉讼;被告袁某按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原告方5000元。协议达成后,三方均表满意。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圆满处理。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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