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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家访感动当事人 多年旧案终和解
发布时间:2012-08-01 15:28: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长平)   8月1日上午一大早,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多人翻山越岭,步行10余里再次来到广昌县长桥乡下凡村,以真情和诚挚感化了当事人及亲属,使一起多年执行未果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和解。

    2009年6月12日,广昌县法院判决被告余志平1个月内归还原告王清洪26000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余志平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2009年8月29日,原告王清洪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查实,被执行人余志平因搞生猪养殖不慎已巨额亏损,无力偿还借款便携妻于法院判决送达后第二天就外出打工,躲避执行,多年至今下落不明,并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王清洪的借款也一直得不到偿还。

    广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政法干警大家访活动过程中一边逐家逐户深入群众,了解民意并展开执行工作群众满意度调研,一边有针对性的对本院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排查,不但到申请执行人家中进行走访,更重要的是不厌其烦的多次走访被执行人余志平家,执行局多名执行法官已是一个月来第3次步行10余里山路来到广昌县长桥乡下凡村申请执行人王清洪和被执行人余志平家中,深入细致做申请执行人王清洪和被执行人余志平父母的思想工作,执行法官的真情、诚挚及不懈努力最终感化了申请执行人王清洪和被执行人余志平的父母,使他们真正理解和体会到了执行法官的工作不易,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王清洪自愿放弃5000元,余款21000元被执行人余志平分两次付清。余父自愿于当日给付了6000元,余款督促其子在年底之前尽快偿还,并愿为此作担保。

    对此,申请执行人王清洪表示非常满意,一再感谢执行法官对他的关心及权利的保护。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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