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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法院制度
作者:何雨亭   发布时间:2012-07-31 15:33:30


    在瑞典和芬兰等为数不多的国家中,议会监察专员有权监督法院所谓的“司法行政”,即对司法审判前的程序进行监督。议会监察专员大多是司法实务的专家,很多曾被选为最高法院的法官。当然,其对法院的监督建立在司法独立基础上的。

    在瑞典,由议会监察专员参与监督法院的体制有其历史原因。1810年,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办公室成立,当时法院和行政机构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几个世纪以来,国王一直既是最高行政官员又掌握最高司法权。当1789年最高法院成立时,它的全称是王室最高法院。直到上个世纪初,国王在最高法院仍拥有两个投票权。1810年以来,一审法院即是瑞典最重要的地方国家机关,它们同时具有行政和司法职责,和其他国家公务员一样,法官也必须根据刑法对自己的公职活动负责。但这些情况并不妨碍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时,瑞典行政机关在处理有关个人权利义务的事务时同样具有独立性。因此,尽管1810年以来瑞典的行政和司法体系发生了重要变化,但从未把法院从议会监察专员的司法权中排除出去。

  瑞典议会监察专员拥有检察官的职权,有权对法官及其他违反刑法中职务犯罪规定的官员提起公诉。其作用具有宪法性质。瑞典宪法规定瑞典议会应当选择一个或多个议会监察专员去监督公共服务方面的法律和其他成文法的适用。根据《议会监察专员法》,议会监察专员尤其要确保法院和公共权力机构在它们的活动中遵守宪法关于客观、公正及公民基本权利、自由不受公共行政管理部门侵犯的规定。议会监察专员完全独立于政府,在与瑞典议会的关系中他们也具有很大的独立性。瑞典议会不能命令议会监察专员去调查某一特定案件,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影响议会监察专员的决定和建议。议会监察专员的活动只遵循法律的规定。

  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法院的主要形式是对申诉案件的处理。任何人都可以向议会监察专员提出申诉,且并不要求申诉者本人必须与案件相关。除特殊情况外,如果申诉的案件发生在议会监察专员接到申诉之时的两年前,议会监察专员不应该进行调查。受理申诉案件后,第一步是通过电话要求法院提供口头信息和相关文件。在很多案件中,用这种方法得到的信息就可以判断出一些申诉是没有充分理由的。下一步是要求法院对被申诉的案件提供一个书面解释。这种要求直接向法院院长传达,法院院长有义务查明案件真相,向议会监察专员汇报,并表明自己对所查明事实的观点。如果在调查过程中,议会监察专员发现有理由认定法官有罪,议会监察专员有职责启动一项刑事调查,该调查严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进行。

  此外,议会监察专员也有权力自行启动一项调查。自从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办公室成立后,议会监察专员为了实地检查工作定期视察法院和其他机构。视察法院时,议会监察专员将仔细审查那些长期悬而未决的案件以查明法官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程序是否已停顿。他们也研究判决以确定这些判决以一种可以被执行的方式陈述,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判决的理由以一种可被接受的方式给出等。议会监察专员也检查近期作出判决的案件以查明诉讼法的规定是否被正确运用。

  在最近10年中,瑞典议会专员起诉了5位法官。其中两个起诉是由于法官不当撤销假释引起。一名法官因过失受用公共权力而被处以罚款,另一名法院因错误较小而被免除处罚。另一个案件是法官在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前就以其涉嫌妨碍司法为由下发了羁押令,法官也因过失使用公共权力而被处以罚款。还有一件案件中,法官被认定有19项过失行使公共权力的罪名成立而被处以严厉的罚款,原因是该法官经常在案件没有被充分准备、未举行庭审的情况下下达了判决。最后一个案件时一个法官在三个案件中延误了书面判决,当该法官最终做出完整的判决时,对该判决的上诉时效已过去大半。该法官因滥用公权力罪名成立而被处以罚款。

  更多情况下,议会监察专员在实地调查中采取批评的方式监督法院工作。在一个案例中,议会监察专员批评了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在一个儿童性虐待的案件中解释判决理由时采用的方法致使判决产生了不确定性。另一个案例中,议会监察专员批评了地区法院的一个法官,该法官认为主要的庭审辩论还没有完全准备好,因此推迟了案件的审理,尔并没有采取措施弥补这些缺陷,致使案件被拖延了三年之多。

  《议会监察专员法》还规定,议会监察专员应该以“决定的形式对他们处理的案件下结论,这一决定应对国家机关或官员所采取的措施是否违反法律及其他成文法,或是否不正确、不恰当表明态度。议会监察专员也可以作出公告以促进统一和正确使用法律。”在一个决定中,议会监察专员详细讨论了法院是否有权禁止通过广播现场直播一个人别起诉谋杀的案件的庭审过程。争议点在于诉讼法规定的法院禁止对庭审进行私人录音的权力是否包括有权决定庭审不能被通过广播现场直播。最终议会监察专员以法律规定不明确为由并没有批评地区法院及上诉法院的作法,而间接赋予了他们上述的权利。另一个决定涉及一个刑事案件,该案中一些高级警官被控告在一个谋杀案的调查过程中命令使用隐藏的麦克风。议会监察专员在决定中给予支持起诉并要求赔偿的那些被窃听的人权利去作为案件当事人出席出示保密信息证据的庭审,并有权解除案件中包括这些保密信息的文件。

  综上可见,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在司法领域中的监督活动覆盖面很广,特别是处理那些涉及当事人权利的事务。该制度在解释程序法和为法院建立道德规范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议会监察专员的陈述经常被引用到法律教科书和论文中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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