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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春:创先的领头雁争优的排头兵
作者:祝志方 发布时间:2012-07-31 15:37:40
在湖南省汝城县政法队伍中有这么一位干警,一提起他的名字没有人不知晓,他20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奋战在办案一线,与阴险狡诈的渎职侵权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查处了一起又一起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曾被授予全省“侦查办案业务标兵”“百优检察干部”,全市“五好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近日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他就是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朱常春。
“办好案是尽职,不办案是失职”朱常春局长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非常重视办案,把办案当作一件快乐的事,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他足智多谋,善于攻坚,敢于碰硬。20多年来,他所办案件200余起,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无错案、假案、冤案、瑕疵案。2009年,在汝城县政法委组织一次工作交流会上,邓某荣检举立功一案引起了朱常春的关注,他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背后存在司法人员徇私枉法问题。邓某荣因犯受贿罪被羁押在看守所,侦查阶段未曾提交其立功证明,进入看守所不久却能提供检举线索,且准确说明了涉嫌犯罪的逃犯地点。会后他立刻向院领导请示初查。经查,邓某荣在看守所结识了同仓犯范某才,邓某荣委托范某才为其找一份虚假的立功证明,并承诺事成后到李某艳处拿钱。范某才刑满释放后先后找到李某艳、朱某全和看守所干警宋某林,商量好由范某才、朱某全负责跟踪与朱某全相识的涉嫌盗窃的网上逃犯朱某平,宋某林联系派出所抓人并出具立功材料。于是,一起看守所干警徇私枉法案件渐渐浮出了水面。经检察长批准,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并顺利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林、范某才、朱某全、李某艳四人绳之以法。由于该案查处力度大,办案效率高,为汝城县政法队伍肃清了不正之风,给司法腐败敲响了警钟,被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当年十大优秀案件。 朱常春号称“拼命三郎”,2011年,他在办理嘉禾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系列案中,当时他患有严重的胃病和神经性脊椎炎,但他一直强忍剧烈疼痛,带领反渎干警夜以继日战斗在反渎一线,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驱车近万公里,制作讯问笔录、证人笔录等材料100余份,仅历时2个月就侦查终结了李某、周某佳等三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受贿案,黄某勇滥用职权、受贿案等案件,该案的成功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特别是在一次突审过程中,因为腰椎绞痛利害,他浑身几乎动弹不得,只能站着问话,但他咬紧牙关坚持亲自突审取证,同事劝他到医院治疗,他毅然拒绝。犯罪嫌疑人黄某勇被他忘我工作的精神所折服,一反之前的抗拒心理,主动交代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这一幕也感动了参与办案的每一名干警。讯问结束后,他在同事的搀扶下到医院进行了短暂的治疗又投入了新的工作。朱常春以其身先士卒、无私忘我、迎难而上的修为和实际行动践行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展示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风采。 “带好一支反渎队伍,是我的神圣职责”,朱常春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09年担任反渎局长后,他第一件事就是狠抓队伍建设,在院党组和市院反渎局的支持下,整顿队伍作风,整合人才资源,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如今年上半年查办的小垣镇安监站安监员张某涉嫌玩忽职守案及曹某、刘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原案,从立案到侦查终结仅用时7天。他把创建学习型反渎队伍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反渎干警的综合素质。通过互动式学习管理,组建了带有“团体学习”特征的法律业务、侦查技能、财会知识和电脑网络等专题学习小组。经过三年的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汝城县反渎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三年来,办理反渎职侵权案18件29人,侦查终结16件27人,移送审查起诉16件27人,所有移送起诉案件均得到有罪判决。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名列全省先进,反渎局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今年上半年立案5件6人,法院判决2件3人,继续保持省市前茅。 作为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朱常春淡泊名利,公正廉洁,找他打探案情、说情、送礼、请吃的不计其数,他都一一拒绝。他坚守打铁还得自身硬的真理,办理每一起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自觉的遵守规章制度,看看自己是否涉及到回避事由,主动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努力做到案件快侦快结,尽量减少或排除各种不良干扰。他经常说:篱笆扎紧了,被拉拢腐蚀的机会也就少了。“在罪犯面前他是钢柱子,又硬又直;在老百姓面前,他是棉柱子,又柔又温暖。”熟悉朱常春的人这样评价他。“心底无私敢较真”,朱常春就是靠着铁面无私的本色和一身浩然正气创造了汝城反渎工作一个又一个辉煌。 朱常春就是这样,用拼搏铸造人生,让奉献成就事业,以清廉树立形象。他不愧为全省反渎战线的一面旗帜,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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