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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生明 廉生威
作者:刘文萍 发布时间:2012-07-27 11:37:23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意思是只有公正、公平才能使人明辨是非,只有清政、廉洁才能使人不为权势左右,平生威严。这六个字被后人称为“官箴”,激励和鞭策着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里竖起了一座座的廉政丰碑。
无论历史如何发展,无论社会怎样进步,公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永远是人民的期盼。真正的“威信”不是强压出来的,而是靠自己本分做事、本色做人的人格魅力累积起来的。“公生明,廉生威”是为政之道,为官之德,也是立人之本。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涵,对于现代为官者来说仍有很好的启发作用,尤其是对于以审理案件、断狱决疑为职责的法官而言。 公正、廉洁是现代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法官审理案件,要想做到公正,就必须公开、公平地对待讼争的双方当事人,要兼听双方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对于双方提供的证据要根据规则进行公开的质证、论证以确定其证明力的大小;根据证明了的事实来裁判案件,法官既能做到明察秋毫,又能让当事人赢的明白、输的服气,此即所谓的“公生明”。 当然法官办案不可能让法律真实绝对地还原到客观真实,这只能是个程度的问题;同时在适用法律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此时法官心生贪念就会置公正于不顾,玩弄法律、明知故犯、贪赃枉法,从而成为一个贪官,而法官一旦在金钱面前,没有了做人尊严,也就不可能有法官的威严。相反,如果法官能洁身自好、保持清廉就会不怒自威,此即所谓的“廉生威”。 “公生明、廉生威”是古时为官者成功的准则,也是现代法官审理案件时所应遵循的不二法门。让我们吸取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以“公生明、廉生威”作为规戒和劝勉自己的座右铭,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扮演好自己的法官角色。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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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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