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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 打人骂人被罚
发布时间:2012-07-09 14:01:00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夏昆)
为了分割过世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兄弟三人对簿公堂,谁知在庭审过程中二哥的前妻竟与大哥夫妻俩,言语攻击大打出手。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于的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三人,作出处罚决定。
三弟李某以分割父亲遗留下来的房产和存款为由,将大哥、二哥诉至法院。大哥李某的妻子赵某、二哥李某的前妻王某分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在庭审过程中,王某对大哥及其妻子赵某进行言语侮辱,大哥夫妻随即对王某进行殴打,在法官和书记员的劝解下才得以平息。法官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提交了悔过书。 昌平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对于严重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对于言语侮辱他人王某予以罚款八百元,对于殴打他人的大哥及妻子予以各处罚二千元的决定。在宣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承办法官对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教育、再次告诫当事人要遵守法庭秩序、维护法律尊严。三人均对《处罚决定书》无异议,并按时自觉缴纳了罚款。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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