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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幼 何须以法督促
作者:王辉   发布时间:2012-07-03 09:42:18


    曾今一首《常回家看看》风靡大江南北,广为传唱。如今“常回家看看”写进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同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还有该草案中“每年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的条款。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权益保护牵动着全社会的神经,将“常回家看看”和“每年9月9日定为老年节”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做法反映了当前社会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对老年人群体的重视。但另一方面表明社会上不乏忽视老年人健康和生活的现象。

  前段时间身为北大硕士毕业深圳某单位的公务员廖某殴打父母一事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此事未平,一波又袭,福建省武平县经贸局某公务员饿死9旬老母……,接二连三虐待老人的事件让人触目惊心,那些不孝顺老人的人与孝道是渐行渐远,如果人与人之间不讲人伦孝道,那与畜生何异?如果一个社会弥漫着不遵孝道的风气,后果可想而知。

  尊老爱幼本是我国千百年以来一直传承的美德,如今却要用法律的形式来督促人们贯彻实施,对当今人们追求物质财富的增长背后透露的人情冷漠不寒而栗,对现今人们享受改革带来巨大的生活改变后面忽视道德信仰的培育愤懑担忧,家庭财富与日俱增,道德滑坡却一溃千里。孝道本是自古以来人人的自觉行为,如今却要用法律强制手段才得以让人去做,真是啼笑皆非。

  现阶段,我国养老保险虽然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小康阶段还有一段差距。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基本上还处于养儿防老的阶段,因此儿女的孝道决定了老年父母能否有个幸福快乐的晚年生活,不说父母要吃穿有多好,就连简单的节日问候和平时的情感交流都成了一种奢望,迫于生计,很多农村青年劳动力都出外务工,甭提赡养父母,自己的儿女都要留给父母抚养,因此“常回家看看”写进草案审议让人拍手称快,但是如何施行则需考验人们的智慧。

  就像《常回家看看》这首歌里唱的那样:“父母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平平安安,团团圆圆”。可怜天下父母心,多么希望不需要固定一年中的某个日子来为老年人过节,而人人赡养孝顺老人成为一种习惯。不需要法律强制儿女常回家看看家中老父母,而定期问候探望父母成为一种风尚。当爱已成习惯,生息延绵,自强不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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